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2月16日起,对潘达鹏同志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市信访局局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职工来访、来函(信)、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潘达鹏同志和有关人员执行党、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审计局人事科如实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陈朝晖
审计组成员:梁姮(主审)、张本伟(兼廉政监督员)等
审计组工作地点:梧州市新湖一路65号2206室
审计组政务邮箱:wzsjjzj@sjt.gxzf.gov.cn
审计组联系电话:0774-6022287
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74-3829087
市审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4-6015990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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