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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记、主任刘朝林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2024-11-06 19:10     来源:梧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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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1月13日起,对刘朝林同志2021年11月至2024年6月担任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记、主任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职工来访、来函(信)、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刘朝林同志和有关人员执行党、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梧州市审计局人事科如实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卢秋诚

审计组成员:高宇(主审、现场负责人、廉政监督员)、苏榆茗等

审计组工作地点:梧州市审计局

审计组电子邮箱:wzsjqyk@sjt.gxzf.gov.cn

审计组联系电话:0774-6022262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74-3829087

市审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4-6015990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审计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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