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梧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1月13日起,对梁达斌同志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担任梧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职工来访、来函(信)、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梁达斌同志和有关人员执行党、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审计局人事科如实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曾宇
审计组成员:庄仲(现场负责人兼廉政监督员)、李超和(主审)等
审计组工作地点:梧州市新湖一路65号2102室
审计组政务邮箱:wzsjsbk@sjt.gxzf.gov.cn
审计组联系电话:0774—6015987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74-3829087
市审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4-6015990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审计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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